有種錯覺
->
這些天,我有一種感覺,就是接下來的日子將會變得有趣起來。
今天,我知道那是一種錯覺。
其實,我應該一直都知道的。但我是一個騙子,只懂騙自己。
->
這些天,我有一種感覺,就是接下來的日子將會變得有趣起來。
今天,我知道那是一種錯覺。
其實,我應該一直都知道的。但我是一個騙子,只懂騙自己。
「別不開心,我的位讓給你吧。」
「不,那是你努力的結果。不如你叫你男朋友把他的位讓給我。」
「不,那是他努力的結果。」
有同學說汪曾祺的風俗小說裡的人是沒有個性的,因為在風俗裡,每個人都一樣。換句話說,汪老小說裡的人物是千人一面的。我不太認同。風俗裡的人依然可以是多姿多采的。
都說汪老的風俗小說不注重情節的設計,那如果連人物都是沒有個性的,這樣的小說憑甚麼吸引人?我就非常喜歡<受戒>裡面的女主角小英子。
粵語說「小英子」聽起來像「小丸子」,同學都覺得好笑;但是文中真的寫得很好玩的地方,他們又不笑。
我的朋友當中有一個叫小丸子的,但是小英子讓我想到的卻是另一個人。
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腳去踩明子的腳。
小英子喊起來:「明子!明子!你怎麼啦?你發瘋啦?為甚麼劃得這麼快?」
想了想,管他禁止不禁止喧嘩,就大聲喊了一句:「我走啦!」她看見明子目不斜視地微微點了點頭,就不管很多人都朝自己看,大搖大擺地走了。
小英子忽然把漿放下,走到船尾,趴在明子的耳朵旁邊,小聲地說:「我給你當老婆,你要不要?」
記憶中的豆腐也是這樣,率真可愛得很。之所以說是記憶中,是因為和她見面越來越少了,很多東西都停留在記憶裡。不過記憶中,豆腐並沒有用自己的光腳踩過我,反倒是我經常在上課時沒事就踩她的腳。後來她生氣了,說我無聊,踩髒了她的襪子。以後我再也沒敢踩她的腳。
去年的聖誕節,一群朋友一起吃了個晚飯,然後到了尖沙咀。其他朋友都往前走,豆腐卻停下來指給我看位於海對面的她的學校。然後我問她,有沒有看<建築有情天>,裡面有個小子趁人多拉了女孩的手。豆腐說她有看,然後拉著我的手,說是不是這樣。可是她只是做個示範,很快就把手縮回去,我說我示範給她看,她也不給我拉。她把手埋在胸前,我沒轍。當時人又多,我不方便實行霸王硬上弓計畫。
豆腐並不總是那樣活潑開朗。有時候她很不開心,耷拉著腦袋,繃著臉,我不喜歡看她那種樣子。於是每當見到她不開心,我就絞盡腦汁想辦法令她開心,但是甚麼也想不到,於是我也一籌莫展。而且我想她也許需要靜一下,反倒擔心我會不會對她造成滋擾。所以我就甚麼也不說。如果能像明子和小英子那樣無憂無慮,那該多好。
我不否認,小英子這個人也讓我想起了另一個曾經給我起名「小京子」的人。我這個活在記憶裡的可憐蟲。
她們說:春天來了。
春天是來了,但很快又已離我們遠去。
她,那個叫春天的姑娘已經死了,死在了一個夜晚。
隨之而來的叫做嚴冬,是一個男人,老男人。
那個夜晚我們戴著墨鏡。
他說,戴墨鏡是為了不讓別人看到眼淚。
我們為甚麼心酸?
難道我們真的愛上了春天姑娘?
也許我們只是討厭嚴冬。
貓結婚了,我沒想到的是對象竟是他。
我驚訝的是他們竟然能走到結婚的地步,請原諒我對他們的感情的低估。貓和我有共同的朋友,他和我也有共同的朋友,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們結婚了。正如我知道靜已結婚時她已挺著大肚子。當然,也沒有我非知道不可的理由。
靜和貓是姊妹。當年靜是臀叔的女友,貓是我的。如今,靜生的孩子不是臀叔的,和貓結婚的也不是我。當然,這些事和世上許多離別的故事本質上是一樣的,不值得大驚小怪。但是只有這些事情才能讓我醒覺,我們都不是以前的我們,就算仍然好傻好天真,程度也已有所不同。
這是我認識臀叔的第八年了。我是在認識了臀叔後三年才認識的貓。我和她很快走在一起,這件事回想起來我仍然覺得很荒謬,僅管這種荒謬的事經常在現代城市上演,甚至更荒謬的也有。簡單而言,我認識貓是因為臀叔,而貓認識他是因為我。當年我沒想到的是貓會愛上他並放棄了我。事實上,我並不知曉貓是先愛上他,還是先不愛我,但這都已經不重要。
老實說,那時我像個瘋子。當年小生說的話沒錯,很多年後再回頭看這件事,我一定會覺得自己很傻。我把那事告訴了臀叔,臀叔說幫我搞掂他。不過幸好事情沒有發生,臀叔大概也只是想讓我心理上好受一點。小可是我和他的朋友。小可調侃地說,你們打吧,我搬張凳子看,如果沒有傢伙,我提供酒瓶子。但最後小可很失望,因為她提供了酒瓶子,我們也沒有打成。那年暑假回到鄉下,我已把怨恨忘得一乾二淨。小可也來了幾天,來之前還提醒我們趕快動手。
我真正不高興的不是他搶走了貓,而是他們瞞著我。而貓當年給我的說法是,他們倆在一起時她已和我分手,她沒有責任告訴我。這又回到之前提到的那個問題,而真正的答案如何,已經不重要了。幾個月的時間,我恢復了過來,我回到鄉下又和他在一起喝酒,前年春節回鄉我甚至寄居在他的舊房子裡。只是,我再也沒有見過她。
我不太記得是哪位朋友問過我這樣的問題,我還恨貓嗎?我想想,應該是靜問的,就在去年吧,在沙田她挺著大肚子問我這個問題。老實說,我未曾恨過她,只是想不明白為甚麼。一個人失戀時最不應該想的問題就是為甚麼,那是一個迷宮,鑽進去就難以出來,鑽得太深還可能走上黃泉路。但是讓時間流逝,就會發現,迷宮根本不曾存在。失戀時想不明白的事應該放到很多年後再去看,就豁然開朗了。事實上,如果真要說恩怨,她也有理由恨我。我相信,我曾傷害過她。
那件事沒給我帶來太大的負面影響,反而通過面對種種未曾面對過的事我成長了,我更懂得用豁達的心態去看待感情。所以早戀是年輕人成長的機會,就算失戀,也不可怕。唯一的壞處是,我變得比以前兒戲。
幾天前,我祝福貓新婚。那時我不知道她的對象就是他。我仍然要衷心地祝福他們,如果給我封一個媒人紅包我會非常非常高興。有些人可能覺得我他媽在裝逼,但我現在能把當年的事情冷靜地寫下來,正是因為我已經放下。
多年之後,豆腐也一定會嫁人,那個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不會是我。為甚麼還有百分之零點一的可能?因為我相信月老也會有搭錯線的時候,百分之零點一屬於正常誤差,為了這麼一定點正常誤差發生的可能性,我必須對未來保持樂觀。但是如果那一天到了,我又會是何種心態?老子到時一定不能哭鼻子。
本文所寫是否像言情小說的情節?沒錯,這是小說,除了豆腐那一段。
Recent Comments